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拟定于11月下旬在全省组织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服务周活动。现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服务周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019年11月21日
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服务周活动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19年11月25日— 12月1日。 二、活动主题 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 稳就业惠民生帮企业促发展 三、服务对象 企业、院校、培训机构、技能签定评价机构和城乡各类劳动者。 四、实施主体 由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相关工作机构提供集中服务,并邀请农业农村、退役军人事务、应急管理、国资委等相关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共同参与。 五、活动地点 尽可能选择市民广场、体育场馆、会展中心等空间宽裕、交通便利的公共场所开展服务周活动。鼓励市县结合本地产业布局和企业分布,深入产业集聚区或规模以上企业开展“点对面”“点对点”等更有针对性服务。 六、活动主要内容 (一)开展政策咨询活动。面向企业、院校、培训机构、鉴定评价机构和各类劳动者,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技工院校招生、技能人才评价改革、技能扶贫等方面政策咨询活动。通过集中宣讲、现场咨询、走访基层、定向推送等方式,重点向企业、院校、培训机构、鉴定评价机构和各类劳动者全面解读技能提升行动等政策内容,明确申办流程、培训机构和培训项目目录、补贴标准、资金拨付和管理等,并帮助符合条件的各类劳动者、企业、院校和培训机构等落实相关政策。 (二)开展集中受理办理活动。统筹安排,因地制宜开展集中服务活动,将政策、资金、服务送到劳动者,送到企业、院校和培训机构。集中面向企业、院校、培训机构、鉴定评价机构等服务对象,受理和办理各类审批手续:集中认定定点培训机构,集中公布培训职业(工种)目录及补贴标准,集中受理企业新型学徒制备案申请,集中签订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合作协议,按规定集中向企业、院校和培训机构预拨职业培训补贴资金,集中受理企业自主评价备案申请,集中办理技工院校招生报名等。 (三)广泛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印发开展服务周活动通知和各种媒体宣传、发放政策口袋书、张贴宣传海报、投放公益广告等方式,提前公布服务周活动时间、地点和内容,发动广大企业、院校、培训机构、鉴定评价机构和各类劳动者等积极参与活 动。要大力宣传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等政策措施,提升政策知晓度。各地要组织当地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报道。 (四)举办服务周活动启动式。有条件的市县,可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举行服务周活动启动仪式。邀请有关政府部门,部分企业、院校、培训机构管理人员,企业职工、院校师生和劳动者代表等参加。现场摆放宣传展板,发放政策宣传页、口袋书,张贴海报标语等,并在现场按照政策分类设置咨询台和业务办理台。 七、活动组织 由各地人社部门按照活动内容组织实施。也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活动周期。活动开展情况请各地人社局于2019年12月6日前汇总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联系人:姜河舟 张海霞 联系电话:0371-69690107 696903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