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现将《2021年河南省中小微企业职工技能提升行动项目制培训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2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1年河南省中小微企业职工
技能提升行动项目制培训工作方案
中小微企业是吸纳就业、推进产业升级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为加快提升我省中小微企业职工技能水平,决定实施2021年河南省中小微企业职工技能提升行动项目制培训,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年完成10万名以上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
二、培训对象
全省中小微企业在职职工。其中,“中小微企业”是指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注册在我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企业。“职工”,是指建立劳动关系人员、签订半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一线员工(含符合我省政策在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
三、重点工作
(一)开展中小微企业特色培训。重点做好物联网工程技术人员、大数据工程技术人员、云计算工程技术人员、会计专业人员、电子商务师、计算机程序设计员以及安全员、保安员等职业(工种)培训。对其数据管理、统计财务等关键岗位人员,实施轮训和技能提升培训。对新入职员工岗前培训,原则上专业技能培训时长不得少于40学时。积极推进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实行“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联合培养”模式,并按规定给予补贴。
(二)实施信息化建设专项技能培训。支持5G、云计算、人工智能、网络营销等新业态技术发展,抓住实施数字转型战略、对传统产业链数字化改造机遇,突出大数据、信息技术运用、电子商务等数字化信息应用技能培训,为该部分群体“量身定制”部分课程,提升企业网络技能和信息化素养。鼓励中小企业开展互联网直播带货、云旅游等新职业培养,以信息化为引擎,助力乡村振兴。
(三)积极构建终身职业培训体系。围绕全省中小微企业产业结构,开发一批具有河南特色和一定影响力的“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数字化培训资源,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全年无休、24小时线上培训服务。
(四)健全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支持各类中小微企业自主开展技能等级评价。对从业人员多、行业覆盖全、专业(职业)分布广的中小微企业实行“一对一”服务。鼓励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技能竞赛比武,积极参与“全国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技能大赛”等示范性大赛,激发和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
四、组织实施
(一)省市联动抓总。充分发挥全省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服务企业职能,采取“省级统筹、市县联动、齐抓共管”的方式,依托河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枢纽平台、全省已认定备案的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平台和机构开展培训。凡参加年度河南省中小微企业职工技能提升行动项目制培训职工,统一由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枢纽平台报名(www.smeha.cn),分区域、分职业组织实施。
(二)坚持试点先行。明确自本通知印发起至2021年3月31日前,为工作试点期,重点开展部分职业(工种)统一试点培训。制定中小微企业在职职工技能提升行动项目制培训实施计划,摸清培训需求、掌握培训基数。建立全省“中小微企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行动项目制培训电子档案” 培训台账,做到“一人一档”,实现数据统计、过程监督、效果评价等功能一体化。
(三)推进培训实施。按照全省年度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总体要求,根据年度培训目标任务,结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已认定的培训机构和培训范围,全面开展全省中小微企业在职职工技能提升行动项目制培训。优先支持具有一定规模的中、小企业开展,辐射带动微型企业参与其中。
(四)提升服务效能。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鼓励企业、职业院校(技工院校)等广泛参与;简化申领补贴流程,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计划”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17号)等文件要求,最大限度减少经办环节,实现“一网通办”“联网办理”。
(五)做好资金申领。培训完成后,根据实际培训所取得证书情况,参照河南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的《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目录清单》和补贴标准,向培训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提出申请。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中小微企业技能提升行动项目制培训是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是加强信息化建设的有力保障。为确保方案各项要求落实到位,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工作协调、政策宣传和培训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抓好工作落实,积极主动帮助中小微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二)严把工作质量。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积极引导各类社会力量参与,参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技能学习培训学分积分制度,实现理论知识培训以线上学习培训为主。严把培训工作质量,对培训过程、培训时长、课程质量、考核标准等,实施统一管理。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严格落实(国办发〔2019〕24号)文件以及我省有关文件要求,对照目录清单,加强对全省中小微企业在职职工技能提升行动项目制培训的领导和指导。
(三)强化资金管理。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所辖区域中小微企业在职职工技能提升行动项目制培训资金安全监督检查,按月采集培训数据,分析培训状况,坚决杜绝套取培训补贴资金行为。对以虚假培训等套取、骗取资金的机构、培训平台和个人依法依规严惩。
工作推进中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宋 斌 0371-65509929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张 伟 0371-69690328
附件:各地中小微企业职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目标任务
附件
各地中小微企业职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目标任务
单位:万人
省辖市 | 目标任务 | 省直管县(市) | 目标任务 |
郑州市 | 2.5 | 巩义市 | 0.08 |
开封市 | 0.35 | 兰考县 | 0.06 |
洛阳市 | 2 | 汝州市 | 0.06 |
平顶山 | 0.4 | 滑 县 | 0.05 |
安阳市 | 0.2 | 长垣县 | 0.08 |
鹤壁市 | 0.2 | 邓州市 | 0.07 |
新乡市 | 0.4 | 永城市 | 0.07 |
焦作市 | 0.2 | 固始县 | 0.05 |
濮阳市 | 0.2 | 鹿邑县 | 0.05 |
许昌市 | 0.4 | 新蔡县 | 0.05 |
漯河市 | 0.25 | ||
三门峡 | 0.2 | ||
南阳市 | 0.5 | ||
商丘市 | 0.4 | ||
信阳市 | 0.5 | ||
周口市 | 0.35 | ||
驻马店 | 0.25 | ||
济源示范区 | 0.08 | ||
合计 | 10 |